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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商品检测技术一致性研讨会
开会时间:99年2月 6 日
开会地点:电气科技检验大楼简报室
主持人:杨科长绍经
出席人员:详如签名单
记录联络人及电话:陈启铭(02-86488058分机253)
宣告事项:
第三组:
有关应施检验品目「电源线组」之电线未取得验证(即电线本身非属应施检验范围),
而该电源线组依CNS 10917 申请型式试验报告时,因该电线非属第3.3.1节所列电
线国家标准之规格,得由厂商检附该电线其他试验报告或验证相关资料,并迳由检验
单位审核,且通过审核之电线资料应作为「电源线组」试验报告之内容。惟其他规定
如额定电压、额定电流仍须符合相关要求。
因上述为检验技术问题,无须至第三组办理专案,迳由受理试验单位依检验流程办
理。并请於会议讨论该类电线(如无卤电线、屏蔽电线)於资料审核要求之内容为何,
以求各型式试验报告审核单位之一致性。

其余详细内容请下载会议纪录参考。